租车公司毁坏自己公司车辆,到底是什么野路子?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,但你要是听到有人自己毁坏自己的车辆,反应就是这人会不会脑子进水了?为何这么办事?毁坏别人的车辆,那有可能是出于泄愤,出于报复,但毁坏自己的车辆,真让人想不通。
事情经过是这样的,北京一位李先生,因为工作需要,想租一台奥迪用,于是在网上搜了多家公司,选择了一家价格便宜,又有现车的企业,这家企业的车辆,比正常的租车价格低不少。李先生很高兴,于是交纳了租车押金后高高兴兴的把车开走了,等到了约定还车时间,李先生联系门店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说今天公司有事,人员都不在,没法验车,让李先生第二天还车。第二天李先生准备还车的时候,发现车辆布满了划痕,把车开到了门店,门店的工作人员见到这样的情况,并没有难为李先生,只是说他们去修理,李先生承担修理费和一天的停驶费用即可。过了一天,车修好了,修理费加上停驶费,一共花了36000元,除了押金,李先生还要另外支付16000元。李先生感到事情不对,于是就报警处理,结果警方一调查,才发现事情不是这么简单,这台车竟然是兰州租车公司门店的工作人员自己划伤的,监控录像拍摄的清清楚楚!
此事经过法治进行时报道后,引起了轩然大波,很多租赁企业都关注了这一事件,纷纷指责这个租赁公司不应该这样做事。但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问题,过于便宜的租车价格,里面是否有幺蛾子,还需要当事人多问几个为什么。
本案中,租车行的工作人员将自己的车划伤的行为,是否属于刑法上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呢?首先,划车的目的不是为了“泄愤”或者出于“报复”的目的,而是通过划车这样的行为来要求租车人支付高额的修车费。其次,划车造成的损失必须是他人的财产,对自己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进行破坏的,不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租车行的工作人员以划车的手段,向租车人索取高额的修车费,实际上构成诈骗罪的。划车是手段,赔偿虚高的维修费才是目的。实际上,车辆的维修费没有那么高,而是找到了第三方维修企业,通过虚报价格的方式,租车人基于错误认识,而交付给租车行高额的维修费,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本案中的租车行,一定不是一次实施这样的行为了,对此进行量刑的依据为经过查证的总数额,而不是仅仅计算单次入刑的数额,即便有的单次数额不足以刑事处罚, 但是诈骗的总数额足够刑事立案,就要对此进行处罚。本文由兰州鑫盛达租车为您讲解。
所以在租车的时候,不要图便宜找一些小车行,而要在租车的时候尽量选择大平台,在租车时要查看车辆的基本状况,不要等到还车时被租车行工作人员为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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